信貸業務
我行依托分布城鄉的網點為客戶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保函、項目按揭貸款等業務。
流動資金貸款是指為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固定資產貸款是指為解決借款人新建、擴建、更新改造、購置設備等資金需要而發放的貸款,期限一般控制在3年以內,最長不超過5年; 臨時貸款是指為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因季節性、臨時性、一次性進貨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申請貸款可采取抵押、質押和保證等擔保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承兌申請人簽發并向開戶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承兌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貼現是票據收款人或持票人在資金不足時,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將余額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融資業務。
保函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付款保函、其他保函等。
項目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房屋作抵押,并由其所購房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擔保的一種貸款形式。開發企業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且辦妥“五證一圖”。